地方再發(fā)力,云南: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
(資料圖片僅供參考)
4月25日,云南發(fā)改委等六部門印發(fā)《云南省促進綠色消費實施方案》的通知。通知提到要發(fā)展綠色交通消費、推進公共機構綠色消費等。
圖片來源:云南發(fā)改委截圖
在綠色交通消費方面,通知指出,將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,落實免限行、路權等支持政策。持續(xù)推進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,實施綠美交通行動,到2025年,形成一批綠色示范公路、示范場站、示范港口、示范航道和示范企業(yè)。以昆明、玉溪、保山及普洱4個州市為試點,打造云南省綠色出行示范。
另外,還要加快汽車新能源動力技術替代,按照市場需求在公共領域合理布局建設充換電、新型儲能、加氫、LNG等配套基礎設施,有序推動充電設施進小區(qū)。深入開展新能源汽車下鄉(xiāng)活動。
在推進公共機構綠色消費方面,通知提到,大力推動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,適度有序提高城市公交、景區(qū)景點、出租(含網(wǎng)約車)、環(huán)衛(wèi)、城市物流配送、郵政快遞、民航機場以及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領域等新能源汽車應用占比。
推動各類機關、事業(yè)單位、團體組織類等公共機構率先采購使用新能源汽車,按照規(guī)定逐步擴大新能源汽車配備比例。新建和既有停車場配備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或預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,鼓勵內部充(換)電設施設備向社會公眾開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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